国内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眼部热敷贴产品的材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组成
眼部热敷治疗贴通常由以下部分组成:
无纺布:作为外部包裹材料,需保证产品的舒适性和透气性。
内袋:
塑料薄膜:用于密封和承载发热物质,需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耐温性。
铁粉、蛭石、活性炭、无机盐、水:作为发热物质,其组成需确保产品在使用时能够达到适当的温度,并保持一定时间的持续发热。
固定带:方便患者将热敷贴固定在眼部,需具备足够的拉伸强度和良好的舒适性。
外袋:用于保护内袋,确保产品在未使用前不受污染或损坏。
二、材料性能要求
内袋尺寸:需符合设计要求,允差±10%。
外观:内、外袋包装整齐,印刷清晰,无破裂现象。
外包装袋的密闭性:将包装完整的眼部热敷治疗贴沉入水中,减压1min,不准许有气泡连续产生,试验后内部应无试验用水渗入。
内袋抗跌落:内袋置于1.5m高处,使其自由落下到地面上10次,不得开裂。
内袋强度:横向、纵向在100N拉力下,不准许出现破损。
外袋强度:横向、纵向在30N拉力下,不准许出现破损。
温度特性:升温时间≤5min,温度保证时间大于持续时间50%,持续时间≥20min,高温度50℃,允差±5℃。
外袋材料的气密性:水蒸气透过率≤4.0g/(㎡·24h),氧气透过量≤12cm³/(㎡·24h·0.1mPa)。
三、使用性能要求
有效期:产品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临近有效期产品的温度特性应满足温度特性的要求。
适用性:适用于由睑板腺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眼部具有干燥、疲劳、烧灼等不适症状的干眼症患者。
四、其他要求
安全性:所使用的原材料和成分必须符合法规要求,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清晰标注: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清晰、准确、完整地标注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请注意,以上要求是基于当前法规和标准的一般性描述,具体要求可能因法规更新或产品特点而有所不同。在申请注册时,建议详细查阅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